111学年度第1学期研究生学位考试事宜
公告办理111学年度第1学期研究生学位考试事宜
说明:
一、111学年度第1学期学位考试自111/10/29(六)起至111/12/10(六)止接受申请,申请时间区分两梯次:
(一)第一梯次:10月29日(六)起至11月12(六)止。
(二)第二梯次:11月26日(六)起至12月10(六)止。
二、申请口试须检附学术伦理修课证明,提出申请后需等所长签核完成,方可实施口试。(提出申请至口试需一周时程)
三、预定口试时间为111/11/14(一)~112/1/14(六)。
四、通过口试者,需于112/1/20(五)前,必须完成离校手续。
五、欲申请同学请备妥指定资料,向所办公室提出申请。